内蒙古自治区地广人稀,提高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和公平性一直是卫生发展和改革的重要目标。为了让村医有像样的卫生室,村民能看得上病,2014年1月13日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区工作会议上提出,实施标准化卫生室全覆盖工程,3年要建设5894个,覆盖所有行政村和嘎查。截至2015年10月,第一批4930个嘎查村标准化卫生室全部竣工并投入使用,已经完成84%。
按照该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工程建设总体安排部署,该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制定出台《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嘎查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全覆盖实施方案》。新建和改建工程均以盟市和旗县为单位组织实施,做到统一建设图纸和外观设计、统一建筑材料标准、统一审定预算造价、统一施工监理,具体方式由旗县政府确定。
在标准化卫生室全覆盖的同时,村医补偿机制也在不断完善。内蒙古自治区平均村级门诊报销比例在50%~60%之间,总体乡、村两级门诊报销费用控制在新农合总基金的20%~25%之间。一个服务1000人口的村医,政府每年补助在原来8000元的基础上,2015年新增补助3000元,一般诊疗费年收入9000元左右,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为1.6万多元,药品零差率补助为4000多元,这些费用按季度结算,除去保险费用,村医预计年收入为4万多元,稳定的工资“稳”住了村医。2015年,部分盟市还试点由政府财政买单,为村医购买医疗责任保险和医护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免除村医后顾之忧。2015年10月26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出台相关政策,明确了村医的养老制度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