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办函[2015]2127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科技进步,我部开展了《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数字式复印设备》《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家具》《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纺织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电子白板》等四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编制工作。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现将标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印送给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书面修改意见,于2016年1月26日前反馈我部或标准编制单位。
环境保护部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王泽林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15号100035
电话:(010)66556221
传真:(010)66556218
标准编制单位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环境发展中心 曹磊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慧南路1号A座9层 100029
电话:(010)84665091
传真:(010)84665087
邮箱:caolei@sepacec.com
附件:1.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数字式复印设备(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数字式复印设备(征求意见稿)
3.《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数字式复印设备》(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4.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家具(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5.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家具(征求意见稿)
6.《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家具》(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7.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纺织产品(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8.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纺织产品(征求意见稿)
9.《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纺织产品》(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10.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电子白板(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11.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电子白板(征求意见稿)
12.《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电子白板》(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5年12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