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近日,河南省工商局发布了2015年度流通领域羊绒羊毛制品抽查检验结果。
据了解,2015年10月份,河南省工商局委托国家棉花及纺织服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对郑州、安阳、鹤壁、新乡等10个省辖市流通领域商场超市、批发市场、专营店销售的羊绒羊毛制品,开展了抽查检验工作。此次共抽样检验羊绒羊毛制品150个批次,目前已通过异议处理的99个批次中,全部项目合格的样品只有37个批次。抽检结果正在河南省工商局门户网站进行公告送达中。
此次抽检发现的主要问题是,使用说明不规范和纤维成分及含量不合格。使用说明中的洗涤说明、规格型号、纤维含量等各项内容必须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是对消费者的明示担保,消费维权的依据,正确的标注可以指导消费者正确选购和使用,防止误用和损坏。纤维成分不合格主要体现为标签上注明的纤维成分及含量与实际检测的结果不符,存在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以低档充高档的情况。
另外,染色度是中强制性要求的一项重要质量指标,其关系到消费者的日常使用和身体健康。此次抽检发现部分生产企业对染料使用及印染工艺的把关不严。特别是由北京冰诺姿服饰有限公司生产的货号为88100的羊绒上衣,检出含有国家强制标准和国际纺织品标准禁用的邻甲苯胺,邻甲苯胺属于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