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17日,苏州市卫监所公布了苏州市部分超市、母婴用品专卖店等流通领域销售的女性卫生用品的监督抽检结果。记者了解到,本次共随机抽检不同品牌的女性卫生用品13种,其中4批次产品不合格,原因包括标签说明书未按规定标注和生产企业无消毒产品卫生许可资质。
据介绍,本次抽检内容包括:有效卫生许可证件、产品卫生质量、标签(含说明书)等。判定依据为《消毒管理办法》、《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GB15979-2002)和《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
结果显示,13种妇女卫生用品产品卫生质量全部合格;1个产品的生产企业无消毒产品卫生许可资质;3个产品的标签说明书未按规定标注。针对上述违规行为,市卫监所根据《消毒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向相关单位下发了卫生监督意见书,督促他们加强对产品标签标识把关,维护消费者权益。 苏州市卫监所提醒,选购女性经期卫生用品时,首先应注意产品包装标识齐全,卫生巾外包装应有以下标识:产品名称、主要原料名称、生产企业(名称、地址、联系电话、邮编)、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生产日期和有效期(保质期)/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等信息,进口产品应有对应的中文标签并标注原产国或地区名称。购买时,消费者应核对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尽量选择近期生产的产品。另外从外观上看,要尽量选购有独立包装的产品,避免贮存时污染,选购最小包装单位应密封,不应漏气、破损;卫生巾要洁净,边沿要整齐,无异常气味和异物,表面清洁,厚薄均匀,质地要柔软,对人体皮肤与粘膜无不良刺激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