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甘肃检验检疫局对辖区内某河北认证机构作出经济罚款2万元的处罚决定。这是该局首次对辖区认证机构违规实施认证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去年下半年,甘肃局对辖区50多家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HACCP体系认证的出口企业进行了认证合规性检查,发现5家认证机构在开展管理体系认证活动中涉嫌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发现问题后,甘肃局立即行动,对这5家认证机构开展约谈,对未构成重大违法违规情况的机构下发责令改正告知书,并要求其限期整改;对经核实确认的违规问题,依据法定程序申请立案1项。
立案后,甘肃局执法人员多方取证开展调查工作。经调查,某河北认证机构在其认证企业文审不符合项未整改关闭的情况下即开展现场审核活动,违反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实施规则》相关规定,属于“减少、遗漏相关认证基本程序”行为。根据《认证认可条例》《认证机构管理办法》规定,甘肃局对该认证机构给予行政处罚,缴纳的罚款上交国库。
甘肃局工作人员表示,企业在遴选认证公司时,要在了解一定认证法规基础上“擦亮”双眼,核实认证公司的资质、信誉。认证审核期间,要提前向认证公司索要相关认证规则,要求认证公司按照认证规则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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