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成都市把公共文化服务作为重要民生工程来抓,推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与统筹城乡、基本建成西部经济核心增长极、初步建成国际性区域中心城市深度融合,继国家第一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取得优异成绩后,又在国家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试点和国家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试点中,再次领跑全国,为2020年基本建成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出了新的示范——近日发布的《成都市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进一步体现了“成都标准”的示范价值和典型意义。
一、发展理念先进,地域特色鲜明
《实施意见》在总体上的鲜明特色,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以强烈的改革理念,破解发展难题,强化为民宗旨。在《实施意见》中,充分吸收国家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成效,创新制定了公共文化服务的内容和标准,完善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范畴,对重大问题,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财政投入、加强基层队伍建设、强化考核评估四个方面进行了统筹协调,提出了明确要求,细化了工作职责,为成都市实现公共文化服务共建共享,提升综合效益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保障。
2、以强烈的创新理念,突出地方特色,制定“成都标准”。成都市深刻领会中央关于“各地要根据国家指导标准,制定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适应、具有地域特色的地方实施标准”的精神实质,结合成都市高标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总体目标,提出了作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应该具有的示范性标准,《成都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对国家标准进行了较大的拓展和提高,明确了基本公共文化设施、服务项目和内容、经费人员保障3大方面21项78个指标内容,进一步丰富了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内容。
3、以强烈的共享理念,加大公共投入,促进服务均等。《实施意见》及其《成都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按照提升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加大了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保障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其中,市级财政每年继续安排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经费1000万元,各区(市)县在市级财政均衡性财力补助经费中每年继续安排不少于200万元,用于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另外,鼓励和支持各区(市)县根据自身需求和财力情况加大投入力度,对远郊市县,市财政按其常住人口每人每年3元的标准,纳入市级财政均衡性转移支付安排。
二、超前制度设计,强化措施落地
《实施意见》在具体目标任务上的可操作性,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目标任务定性定量,体系完整任务明确。《实施意见》在总体目标上提出“到2020年,建成全国领先、结构合理、发展均衡、网络健全、互联互通、运行有效、惠及全民、保障有力,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进一步确立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目标与“五位一体”目标的统筹协调。在重点任务上,既有2016年、2018年、2020年三个时间节点的明确日期,也有一级馆占比、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完成占比等量化指标,还有成都市文化馆新馆、成都图书馆新馆等大型公共文化设施建成开放、建成我国南方大遗址保护重要示范区等具体的公共文化服务要求,形成了目标任务体系,可追溯、可操作、可监督。
2、四方面制定措施,保障有力惠及全民。一是促进标准化落地实施;二是促进均等化普惠全民;三是推动社会化激发活力;四是加强数字化提升服务效能。
3、着力创新拓展领域,丰富公共服务供给。一是以改革创新激发内生动力。落实县级文化事业单位法人自主权,探索建立多种管理模式;借助新媒体为公众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提供便利;鼓励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学校的各类文体设施向社会免费或优惠开放等。二是以文化供给促进社会消费。引导社会文化公司创作生产符合市场需求、体现中华文化精神的优秀文化产品;培育“一县一品牌,一镇一亮点,一村一特色”的文体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公共文化机构挖掘特色资源,加强文化创意产品与服务的研发,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的文化消费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