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近日,贵州省政府办公厅根据中办和国办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以及该省进一步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相关工作要求,印发了《2016年度市县级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考核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旨在深入推进该省各级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有效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
《方案》明确,2016年贵州省市县级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将从组织领导、运行规则、信息化建设、公开监督、业务指导5个方面进行考核,并设3个加分项,总分值共计110分。
在“组织领导”部分,“政府常务会议或专题会议听取研究政务服务工作”“政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到政务服务中心指导工作”等被明确作为考核内容,该项考核标准占总分值的20分;在“运行规则”部分,“行政审批部门选派在编人员进驻中心不得低于2人”等被作为考核内容,占总分值的25分。
在“信息化建设”部分,考核内容主要有“本级行政许可事项100%纳入网上办事大厅并开通在线申请”“乡、村服务事项要纳入网上办事大厅办理”等,占总分值的25分;“公开监督”部分,“电子监察系统覆盖全部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对办件实时监控”“落实首问责任制”“设立投诉受理窗口及受理、办理投诉”等被纳入考核内容,占总分值的20分;“业务指导”部分,“建立网上办事大厅异常信息自查机制并有效开展”“对上级中心异常信息提示及时整改落实”“开展对下级政务服务中心实地调研、现场检查、业务指导”等被作为考核内容,占总分值的10分。
此外,3个加分项分别是新闻媒体对政务服务工作宣传、积极推进网上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实际办理率、在全省工作有创新和特色显著的,合计占总分值的1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