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网太原6月15日电:6月15日,山西省质监局对外通报对山西的煤炭、焦炭及部分煤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除了煤化工产品抽检合格外,本次抽查了太原、晋中、长治、临汾、吕梁、忻州6个市45家焦化企业生产的冶金焦炭产品75个批次,合格72个批次,合格率96%,不合格产品检出率4%。
据了解,焦炭产品共抽查75个批次冶金焦炭,抽查发现,冶金焦炭整体合格率较高,只有3个不合格批次,均是山西东义煤电铝集团晋朔煤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冶金焦炭,3个批次都是挥发分不合格。
同时,山西省质监局本次抽查了太原、晋中、长治、晋城、临汾、吕梁、朔州7个市164家企业生产的煤炭产品395批次,合格372批次,合格率94.2%,不合格产品检出率5.8%。其中:动力用煤210批次,合格率100%;化工用原料煤75批次,合格率100%;冶金用煤74批次,合格率100%;洁净型煤36批次,合格率36%。本次抽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是:23个不合格批次,全部为洁净型煤,不合格项主要是挥发分、全硫、发热量。
山西省质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焦炭、动力洗选煤、洁净型煤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一)原材料供应方面的问题。原煤因产地不同,质量波动较大,原煤的进货渠道不稳定,原料得不到保障,造成了产品质量的不稳定。(二)生产企业主观方面的问题。受市场影响,煤炭产品价格走低,企业通过改变生产原料配比和放宽质量控制指标降低成本追求利润最大化。
山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表示,针对本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反映出的问题,各级质监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本着“扶优扶强、打假治劣、引导消费”的原则,认真做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后处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