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报网讯 食品安全责任大于天,食品安全无小事。企业生产经营应当把食品安全放在首位,做实事说真话,敢于敞开大门面对大众,面对监管机关,面对媒体说自己食品安全有保障。企业有这样诚信行为和理念,何愁企业没有好口碑?何愁产品没有消费市场?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也加大了对食品安全的抽检力度,媒体的舆论监督,更是希望能督促企业正视存在的问题,引以为戒,增强责任意识,为社会提供健康的食品安全产品。
6月15日,从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016年第23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获悉,本次抽检3类食品271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5批次。其中,食用农产品202批次,合格200批次,不合格2批次;蜂产品20批次,全部合格;糕点49批次,合格46批次,不合格3批次。
抽查样品中,安徽省池州市石台县企业石台东柱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绿豆糕,生产日期为2016年04月21日,不合格项目为铝残留量(以干基计);霉菌计数;酸价,标准为≤100mg/kg;≤150CFU/g;≤5mg/g,实际检测为153mg/kg;290CFU/g;61mg/g,该产品被抽查为不合格。
针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该局已责成相关市局及时进行核查处置,食品安全批次的产品采取封存、下架、召回问题产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监管部门对不合格产品企业的核查处置,以及企业整改情况,中国食品报将予以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