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食药监总局通告,陕西永辉超市有限公司西安南关正街分公司经营标示的光明乳业(泾阳)有限公司2016年2月25日生产的原味风味酸牛奶,检出大肠菌群项目不合格。
经陕西省食药监局调查,光明乳业(泾阳)有限公司生产的该批次风味酸牛奶13707杯(规格为140克/杯),陕西永辉超市有限公司西安南关正街分公司采购该批次原味风味酸牛奶160杯,生产和经营企业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立即发出召回通告。由于该产品保质期较短,已全部售出无法召回。
经光明乳业(泾阳)有限公司自查,该批次风味酸牛奶不合格是在运输途中在线温度检测部分时间未达到2-6℃的储存条件所致。咸阳市食药监局于2016年6月12日对该公司作出罚款183282.32元的行政处罚。西安市食药监局于2016年4月7日对陕西永辉超市有限公司西安南关正街分公司作出罚款75000元的行政处罚。
此外,国家食药监总局还通告,西安万宝果业有限公司2015年10月8日生产的猕猴桃果脯和西安鑫聚食品加工厂2015年11月10日生产的猕猴桃果干均检出乙二胺四乙酸二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经查,西安万宝果业有限公司生产该批次猕猴桃果脯15箱,该企业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随即发出召回通告,截至目前,已召回13箱,其余全部销售。西安鑫聚食品加工厂生产该批不合格猕猴桃果干5箱,该企业收到检验报告后,随即发出召回通告,截至目前,已召回2箱,其余全部销售。西安市周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西安万宝果业有限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200元,没收召回的不合格食品,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对西安鑫聚食品加工厂作出没收违法所得300元,没收召回的不合格食品,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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