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烟台市食药监对外公布食品安全抽检信息,抽检项目合格产品121批次,不合格产品4批次,合格率96.9%。
烟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全市食品生产企业调味品(酱油、食醋、味精、酱类)、食用油、粮食加工品(小麦粉、大米、挂面)、方便食品、炒货及坚果制品、饮料(瓶桶装水、固体饮料)、速冻食品、糕点、蔬菜制品、罐头、水产制品等18大类128批次的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抽检项目合格产品121批次,不合格产品4批次,合格率96.9 %。 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企业、产品和不合格项目为:
1、饮料:标称烟台福莱山矿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纯净水,生产日期:2015-04-12、规格:16.9L/桶,经检验:“耗氧量”项目不合格。
2、水产制品:标称烟台海和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焖鳕鱼”,生产日期:2016-03-02、规格:500克/袋,经检验:挥发性盐基氮,mg/100g项目不合格;标称烟台西海岸水产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黄花鱼”生产日期:2016-01-08、规格:500克/袋,经检验:挥发性盐基氮,mg/100g项目不合格;
3、炒货及坚果制品:标称烟台沃佳甘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开心果”,生产日期:2015-09-10、规格:110g/袋,经检验:霉菌项目不合格。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规定,已责令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市食药监要求上述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生产不合格产品的企业进行立案调查,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