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1日起,被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批准为江苏省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的《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标准》开始在全省实施。这一标准在总结、提炼经验做法的基础上,由市城乡建设局历经1年多时间组织编写。该技术标准系全国首创,填补了国内该领域空白。
标准分为正文和附录两部分。正文主要规定建筑工地扬尘防治的基本技术要求和检查评定方法,内容包括“总则、术语、扬尘防治要求、检查评分、评定等级”等五章,明确了“扬尘防治管理、建筑工地围挡、场地扬尘防治、车辆冲洗管理、建筑垃圾处置、施工降尘措施、扬尘防治信息化”等具体要求,将“建筑工地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裸露的场地和堆放的土方必须采取覆盖、绿化或固化等防尘措施”、“室内建筑垃圾应采用容器或搭设专用密闭式垃圾道的方式收集,严禁凌空抛掷”和“建筑工地严禁焚烧各类建筑垃圾”等作为强制性条文作出具体规定。附录主要规定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分项检查表和汇总检查表内容,作为江苏省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检查评价的主要依据。标准的出台,统一了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技术标准、扬尘防治检查要求,为推动全省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标准化、规范化奠定了坚实的技术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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