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无产品摇身变成“减肥灵药” 网购不合格产品包装后销售,涉案两人分别获刑8年并处罚金50万元
晨报讯:方某等人网购无批号无包装的散装绿色减肥胶囊,再购买塑料瓶、贴标纸对其进行分装,通过网店销售。近日,经云龙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方某、许某某分别被法院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50万元。
2013年8月,方某、许某某开始在云龙区土城小区经营一家名为“刚出土的小草”的淘宝网店销售减肥产品,生意一直未有起色。2014年,为增加销量,二人在网上找信息,通过分析其他卖家的销量信息和顾客需求,决定从位于广州的上家购进一种散装绿色胶囊,该胶囊0.5元一粒,一袋4000粒,没有厂家,没有生产日期,没有商标,没有批号,甚至也没有正式的名字。
为盈利,方某、许某某决定再加工:先从网上找人设计一个名为“燃脂完美瘦身”的商标,接着从网上购进瓶子、盖子及干燥剂,然后将大袋绿色胶囊以每30粒一份,分装在塑料瓶中,加上干燥剂、贴上商标销售。就这样,三无产品摇身变成减肥灵药。为提高销量,二人还选用顾客喜欢的词语定期对产品名称进行更新,如“强效快速减肥”“中药减肥”“七天产后快速瘦身”等,并对页面进行重新设计,还通过专业刷单提高网站信誉,以增加顾客的信赖。
自2014年8月起,方某、许某某在淘宝网上销售这种绿色胶囊,零售价格为88元一瓶(30粒),还根据客户要求进行批发,批发价格为1.3元一粒或1.5元一粒。截至案发,方某、许某某的销售网络已遍布全国,不到一年,销售额便达到了91万余元。
经群众举报,公安机关联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于2015年7月8日,在方某的住处现场查获涉案散装绿色减肥胶囊39袋(每袋4000粒,共计156000粒)。经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所鉴定,该绿色胶囊中检出西布曲明(系禁止添加的非食品原料,可导致心脑血管病症的发生,已于2010年10月30日被叫停生产销售)。经云龙区检察院提起公诉,云龙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方某、许某某购买不合格产品进行再包装后,冒充合格产品用于销售,其行为均已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遂作出以上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