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炎炎夏日,太阳镜成为不少人的出行必备,但是佩戴不适合的太阳镜会给眼睛造成伤害。8月10日,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2016年4月至7月抽查的太阳镜产品质量情况,其中,咸阳市被抽查7家太阳镜经销门店、企业,有2家产品出现问题。
炎炎夏日,太阳镜成为不少人的出行必备,但是佩戴不适合的太阳镜会给眼睛造成伤害。8月10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2016年4月至7月抽查的太阳镜产品质量情况,其中,咸阳市被抽查7家太阳镜经销门店、企业,有2家产品出现问题。
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共抽查西安、宝鸡、汉中、安康、咸阳等5地区48家经销企业的79批次太阳镜产品,抽查依据为相关标准和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经检验,判定合格产品58批次,不符合标准要求的21批次,太阳镜主要涉及产品的球镜顶焦度偏差、棱镜度偏差、可见光区光透射比、交通讯号透射比、防紫外线功能等项目的不合格。
期间,抽查咸阳市太阳镜经销门店、企业7家,有2家产品不合格。一家为“西北眼镜行咸阳分行”,商标名“SUPER”,批次“367/1T 、520/4T”,“光透射比、光透射比左右片相对偏差”不合格;另一家名为“宝岛眼镜店”,商标名“PRADA”,批次“SPS540、SPS540”,“棱镜度偏差及防紫外线功能”不合格。日前,市质监局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不合格产品及企业进行依法处理。
在此,咸阳市质监局工作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太阳镜时不要只注重样式而忽视了使用性能,劣质太阳镜只能表面遮阳,会对眼睛造成伤害。为此,建议市民不要到街边摊点、小饰品店购买太阳镜,最好到正规的大型眼镜店或超市选购,注意查看生产品牌、规格、厂址等,并向商家索要发票,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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