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陵水黎族自治县农业部门获悉,该县将全面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农产品原产地地域保护(认证)以及农业类品牌等五大类农业品牌的创建工作,获得农产品认证和农业品牌创建称号,最高一次性可奖励20万元。
据了解,为了充分发挥农业品牌效应,推动陵水农业现代化标准化生产,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和市场竞争力,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该县制定了《陵水黎族自治县农产品认证和农业品牌奖励暂行办法(修订)》,鼓励企业及农户创建一批农业品牌。
申报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只要在陵水县行政区域内从事农产品生产、加工、经营的企事业单位(在陵水注册)、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等农业经营主体,在当年新获得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绿色食品认证、有机食品认证、良好农业企业认证、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认证)、农业标准化示范、著名商标等称号的,均可以申报享受一次性奖励,奖励标准从1千元至20万元不等。
据陵水县农委有关负责人介绍,为加强农业标准化建设,提高农产品认证工作的效率,陵水将对拟申报认证的农产品制定具体的指导措施,落实专人跟踪、督办、服务;同时,联动县工商局、质监局、财政局等有关职能部门,在政策、技术、资金等方面给予解释、指导、扶持和帮助,为申报认证创造良好的条件。
在获得名牌产品称号和国家级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等品牌认证后,陵水还将加强对认证产品的管理、检查和监督,巩固本土农业品牌创建的成果,为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奠定坚实的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