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乌鲁木齐8月18日消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保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日前成立,将为全疆开展社保标准化工作提供技术平台支持。
2014年4月,昌吉州被国家批准为第一批全国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单位,到去年底,制定发布地方社会保险规范108项,并在全州社保系统试运行。截止去年底,国家人社部社保中心批复全区5地(乌鲁木齐市、昌吉州、喀什地区、巴州、哈密地区)2县(博州温泉县、阿克苏拜城县)为社保标准化建设“先行城市”试点单位。目前全疆有三分之一以上地县开展试点,形成试点带动社保标准化工作开展的预期效果。
新疆人社厅副厅长、社保局局长、新疆社保标委会主任委员韩成指出,推进社保标准化建设是实现社会保障最佳秩序和社会效益的重要举措,也是在社会保障领域构建现代社会治理体系和提高现代社会治理能力的重要措施,有利于依法行政、依规管理,提升政府的公信力,有利于提高公共服务的均等化,更好地为广大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实现社会保险标准化,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社会保险需求和提升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效率的必然要求,也是社保事业发展的必由之路。韩成表示:“我区社会保险标准化要围绕‘健全社会保障经办管理体制、建立更加便民快捷的服务体系’的总体要求,以‘三统一、三规范’为重点,以信息化为支撑,建立健全以国家标准为基础、以行业标准为重点、以地方标准为补充,具有新疆特色的社会保险标准体系,形成社保品牌。”
据了解,2017年底前,新疆地州市以及试点县市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实现“三统一”。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术语类国家标准普遍应用于社会保险各类业务领域,实现社会保险专业术语的统一,全面完成《社会保险视觉识别系统》行业标准的贯彻实施,分类推进、分项实施《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设施设备要求》国家标准,实现设施设备、标志标识等视觉识别元素规范统一,全面实施《社会保险服务总则》和《社会保险经办业务流程总则》。在此框架下,依托信息化平台,使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服务、社会保险待遇支付和享受、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社会保险咨询服务等标准化普及率达到90%以上。2018-2020年,县以上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在“三统一”基础上实现规范基础管理、规范风险防控、规范评价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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