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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31日从洛阳市知识产权局了解到,自本月起,由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的《专利收费减缴办法》(下称《办法》)正式施行。符合条件的个人和企业在自取得专利授权起的6年内,最多可减缴85%的相关收费。 个人或企业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手续时,应当按照规定缴纳费用。目前,专利费用包括申请费、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复审费、年费等10多项费用,此次《办法》重点针对其中的申请费、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年费和复审费4项进行减免。
《办法》规定,凡是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3500元(年收入低于4.2万元)的个人,或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的企业,以及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等,均可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减缴专利收费。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个人或者单位的,减缴上述4项收费的85%;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者共有专利权人的,减缴上述4项收费的70%。
洛阳市知识产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以一项发明专利为例,目前专利申请费为900元,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为2500元,如果按照单独个人或单位减缴85%计算,仅此两项便可减免近3000元,加上年费逐年上涨,享受优惠力度也将随之加大。
今年前7个月,洛阳市专利申请总量和万人有效发明拥有量均居于省内前列。“此次减缴相当于给创新创业者‘减负’,更有利于我市‘双创’工作的开展。”该负责人说。《办法》施行后,符合条件的个人或企业可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事务服务系统直接办理减缴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