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山西省工商局官网发布2016年上半年山西省流通领域成品油质量抽查检验结果。结果显示,2016年上半年,山西省工商局依据《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国家工商总局《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对全省流通领域成品油质量进行了抽查检验。经检验,合格572批,不合格134批。
此次抽检的油品种类有车用汽油、车用柴油、车用甲醇汽油等。检验项目包括车用汽油检验:抗爆性-研究法辛烷值、硫含量、机械杂质及水分、苯含量、芳烃含量、烯烃含量、氧含量、甲醇含量、锰含量、苯胺、甲缩醛等;车用柴油检验:硫含量、闪点、凝点、冷滤点、多环芳烃含量、机械杂质、运动粘度、水分、馏程、脂肪酸甲酯等;车用甲醇汽油检验:抗爆性-研究法辛烷值、硫含量、机械杂质及水分、苯含量、芳烃含量、烯烃含量、氧含量、甲醇含量、锰含量等。
此次共抽检太原、大同、阳泉、长治、晋城、忻州、临汾、运城、吕梁等9个市辖区内的315户成品油经营企业706批油品,经检验,合格572批,不合格134批。其中,抽检汽油449批,合格390批,不合格59批;抽检柴油257批,合格182批,不合格75批。
对此次抽检结果判定为不合格的成品油,山西省工商局已将结果通报相关市工商局,要求市县工商、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并对辖区内成品油经营企业加强监管。同时,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暂行规定》,及时公示案件查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