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12月26日讯 据新疆食药监局官网近日消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期对部分食品生产企业开展了专项监督抽检工作。监督抽检涉及饮料、食用植物油、酒类、豆制品等12大类食品,抽检产品共计106批次,其中7批次产品不合格。
本次抽检的饮料主要包括瓶(桶)装饮用水(饮用纯净水)和蛋白饮料。抽检依据GB 17323—1998《瓶(桶)装饮用纯净水》、GB/T21732—2008 《含乳饮料》、GB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及有关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铅、镉等重金属,ph值、电导率、氯化物等质量理化指标及微生物指标30个指标,共抽检饮料样品7批次,覆盖我区7家企业,样品实物质量不合格数为5批次,样品实物质量不合格率为71.4%,检出不合格的项目为电导率、蛋白质、氯化物、硝酸盐。
本次抽检的酒类产品主要包括白酒、葡萄酒和其它酒(配制酒)。抽检依据是GB/T10781.1—2006《浓香型白酒》、GB15037—2006《葡萄酒》及有关企业标准和产品明示标准的指标要求。抽检项目包括感官、铅等重金属、酒精度等理化指标、甲醇等卫生指标共25个指标,共抽检16家企业的25批次产品,样品实物质量不合格数为1批次,样品实物质量不合格率为4%,检出不合格的项目为总酯和乙酸乙酯。
本次抽检的蜂产品主要包括蜂蜜。抽检依据是GB14963—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蜂蜜》、GH/T18796—2012《蜂蜜》及有关企业标准和产品明示标准的指标要求。抽检项目包括色泽等感官指标、果糖和葡萄糖等理化指标、菌落总数等卫生指标共12个指标,共抽检3家企业的5批次产品,样品实物质量不合格数为1批次,样品实物质量不合格率为20%,检出不合格的项目为果糖和葡萄糖。
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成企业所在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次食品专项监督抽检中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企业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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