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上海《邮政普遍服务规范》地方标准日前发布,并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据统计,截至2015年底,上海市共有邮政局(所)543个,邮政业务总量超57亿元, 其中,函件业务量超10亿件,普通包裹300多万件,订销报纸近9.6亿份,订销杂志3000多万份,办理邮政汇兑455万笔,盲人读物1.38万件,义务兵平常信函5.89万件。
上海《邮政普遍服务规范》地方标准日前发布,并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据统计,截至2015年底,上海市共有邮政局(所)543个,邮政业务总量超57亿元, 其中,函件业务量超10亿件,普通包裹300多万件,订销报纸近9.6亿份,订销杂志3000多万份,办理邮政汇兑455万笔,盲人读物1.38万件,义务兵平常信函5.89万件。尽管邮政普遍服务业务受到现代信息化的冲击,但仍有较大的业务量及公众需求,上海地区6340.5平方公里、2425万人口的邮政网络规划、建设、运行管理与经营服务仍然需要持续高效的运行。另外,2015年全年,上海市邮政企业共受理来自用户信访、意见卡反馈、11185邮政客服系统、网上电子邮件、邮管局、消协、12345市民热线等渠道转来投诉等共计86809件。
为了提高上海市市内邮政服务质量,维护用户合法权益,规范邮政服务行为,上海市质监局于2014年会同市邮政管理局、市质标院,结合地域特点和用邮实际,制定了《邮政普遍服务规范》地方标准。该标准规定了邮政普遍服务的邮政设施设置要求、人员要求、服务时限、服务要求及服务监督、投诉处理与改进要求,适用于上海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邮政企业,与邮政普遍服务相关的其他组织和人员可参照使用,也适用于邮政企业提供的义务兵平常信函、盲人读物和革命烈士遗物的免费寄递等特殊服务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