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全省2017年第1期药品抽查检验结果,其中,清远此次被抽查的3批次药品不合格,涉及清城、阳山等地药店。
清远3批次药品被检出不合格 藿香正气丸和清肺片上榜
清远有3批次药品不合格
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本期共有648个品种3011批次经检验符合药品标准规定,66个品种121批次经检验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
具体到清远,此次被抽查不合格的药品分别为:
●清远市清城区飞来峡镇高田君安药店销售的藿香正气丸,水分不符合规定;
● 清远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阳山江英分店销售的清肺抑火片,重量差异不符合规定;
● 清远市清城区横荷嘉鑫大药房销售的利胆排石片,性状不符合规定。
目前,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成有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检验不合格药品采取查封、扣押、暂停销售、召回等必要的控制措施,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生产企业和被抽样单位进行查处,并对这些药品继续进行跟踪抽查检验。
食药监部门提醒:购买药品应保留相关凭证
“此次不合格药品均为我市抽查后上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今后将继续加大药品抽检力度。”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消费者应在合法正规的医疗机构、药店等购买药品,同时应索取并保存相关凭证,以便今后维权。
购买药品时,还要注意查看外包装的生产日期、有效期、生产企业、批准文号等是否齐全,必要时可登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CFDA)网站查询核实药品注册相关信息。
此外,购买药品后要按说明书标明的贮藏条件保存药品,并按医嘱或用法用量服用药品,尤其需注意说明书上的不良反应、禁忌、注意事项等内容。
投诉电话如果购买到假冒伪劣或质量不合格药品,可及时拨打政府服务热线12345投诉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