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法制办公开《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送审稿)》,于2月6日截止征求意见。送审稿要求,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采取技术措施,限制未成年人连续使用游戏时间和单日累计时间,禁止未成年人每日0:00至8:00期间使用网络游戏服务。
点评:全面保护未成年人正当利益,呵护其健康成长,不仅是国家的责任,也是全社会的责任。当前,很多未成年人成了网游控、手机控,身陷其中不能自拔,甚至引发暴力倾向,损害身心健康,荒废学业。因此,完全应当要求网游提供者采取技术手段,避免未成年人沉湎其中。
限制未成年人玩网络游戏,不仅仅是父母的职责,更是游戏开发者和提供者的责任。网络游戏开发者和提供者完全有能力和技术从根源上限制未成年人过度使用游戏。这既是对“技术越强,责任越大”原则的具体贯彻,也是对网游企业履行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社会责任的具体要求。
具体而言,一是应对网络游戏做扩大解释,既包括电脑网络游戏,也包括手机网络游戏,还包括微信、QQ游戏等,全面覆盖可能让未成年人过度沉迷的游戏。二是应让技术限制措施成为网络游戏的强制标准。三是应同时包含多个技术措施,实现共同发力,如每款游戏均采取实名制注册并仅限本人使用,每隔三十分钟或一个小时采取视频方式验证使用人,防止假冒他人名义或一人使用多个账号的规避手段。当达到累计时间,或者在0时至8时这一禁止时间就关闭游戏通道,限制其登录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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