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食药监局20日公布了新一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结果。本次共抽检了酒类、肉及肉制品、饮料、薯类及膨化食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等5类食品466批次样品。经检验,此次抽检中共有452批次样品合格,14批次不合格。
三批次酒水不合格
本次抽检酒类160批次,有3批次不合格。分别是亳州市豫皖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生态原浆酒(20),安徽亳州贡酒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款亳州老窖原浆酒、一款亳州贡酒生态原浆酒(恒温窖藏5),酒精度检出值均不达标。
此外,共有肉及肉制品4批次不合格。分别是安徽三眼井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野山椒凤爪、安徽三眼井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多味鸡爪,均检出苯甲酸,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霍邱县临淮岗庆发商厦经销的腌制腊肉(猪肉),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超标;安徽省新星源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叶集分公司经销的腌制猪肉,过氧化值(以脂肪计)超标。
多批次纯净水“不纯净”
省食药监局公告称,抽检中定远县康源水坊饮用水厂生产的饮用纯净水,亚硝酸盐超标;定远县明凤山泉饮用纯净水厂生产的饮用纯净水、定远县益生源纯净水厂生产的饮用纯净水、石台县七井山硒泉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包装饮用水(石硒谷天然山泉水),均铜绿假单胞菌超标;阜阳市生命源多氧活性水有限公司生产的生命源优质纯净水,亚硝酸盐超标;亳州市谯城区冰海纯净水厂生产的冰海饮用纯净水,大肠菌群不合格,铜绿假单胞菌超标。
同时,还有1批次薯类及膨化食品不合格,即长丰县双凤工业区万千超市经销的标称合肥市肥东阿玲食品厂生产的玉米香酥条,检出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目前,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安徽省食药监局已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同时,要求有关市食药监部门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