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钟畅新 摄
惠州市构建扶贫攻坚“1+N”政策体系
改扩建后的龙门县蓝田瑶族乡上东村卫生站焕然一新。
改扩建后的龙门县蓝田瑶族乡上东村卫生站焕然一新。 本报记者钟畅新 摄
去年以来,惠州市大力实施脱贫攻坚八项工程,打出政策组合拳,构建扶贫攻坚“1+N”政策措施体系,凸显全市扶贫大局一盘棋的扶贫工作思路。截至目前,惠州市20余个部门出台了精准扶贫配套方案,脱贫攻坚“1+N”政策体系逐步形成。
建档立卡精准资助贫困小孩读书
去年,惠州市出台了《关于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的实施意见》。根据该实施意见,惠州市相关职能部门出台了实施方案,深入推进全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各职能部门充分整合资源、凝聚合力、共同攻坚。比如,为更好地实施教育扶贫,惠州市教育部门实施学生资助惠民政策,在落实现有各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的基础上,建档立卡精准资助贫困户子女,增支所需经费由省、市、县级财政分别按6:3:1的比例承担。
惠州市民政部门将逐年提高农村低保标准。逐步实现第四类地区农村低保最低标准达到省扶贫标准,对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家庭实行政策性保障兜底,将所有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纳入低保范围。完善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保障基本生活。按照不低于惠州市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0%制定惠州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确保农村特困供养对象生活水平达到当地平均生活水平。
同时,全面建立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对建档立卡的扶贫对象各项医保政策报销后的符合大病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按照95%的比例给予补助。
市文广新局将按照“七个一”基本标准(一个文体广场、一个文化活动室、一个简易戏台、一个宣传栏、一套文化器材、一套广播器材和一套体育设备器材),加强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示范点建设。同时,加大对口帮扶的力度,开展送文艺下乡巡演、巡展,丰富贫困地区群众的文化生活。 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支持残疾人脱贫
市残联将积极落实 “两项补贴”制度。逐步扩大基本医疗保险支付的医疗康复项目范围,逐步建立完善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残疾人以及缴费年限不足的退休残疾职工资助政策,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支持残疾人脱贫攻坚。同时,促进农村残疾人扶贫基地发展,推动无劳动能力贫困残疾人优先获得资产收益。财政扶贫资金和涉农资金投入的项目形成的资产折股量化优先配发给残疾人贫困户,增加折股数量。
市妇联将大力实施“南粤巾帼精准脱贫行动”,2016年至2018年,将妇女创业贷款贴息资金向贫困地区倾斜,发放妇女小额贷款1200万元,创建巾帼创业示范基地20个,培养巾帼致富带头人80名,开展妇女素质提升培训服务1.5万人次,支持开发种植养殖、乡村旅游、家政服务、农村电商等妇女创业就业项目20个,助力贫困妇女发展增收;实施 “单亲贫困母亲安居房”“贫困母亲两癌救助”“贫困母亲邮包”等公益项目。
市卫计局将完善贫困地区县镇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标准化建设,促进远程医疗诊治和保健咨询服务向贫困地区延伸。支持引导符合条件的贫困地区乡村医生按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逐步形成以全科医生为主体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
此外,将完成相对贫困村卫生站标准化建设作为重点工作。到2018年,力争实现相对贫困村村村有标准化卫生站,贫困地区人口主要健康指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城乡人民群众均衡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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