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开展“3.15 前期”食品安全抽检,发现4批次食品标签不合格被召回。
本次抽检膨化食品48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食品添加剂126批次,其他食品16批次,粮食加工品88批次,食用油脂制品9批次,婴幼儿配方乳粉3批次,含茶制品及代用茶4批次;食糖27批次,水产制品13批次,乳制品14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这4批次标签不合格食品分别为:天津市芙烈浓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愚乐圈 休闲膨化”、天津盛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经典原味爆米花”、天津市天凌一品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比萨卷(烧烤味)”、天津市东旭盛坚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爆米花”。
食品标签是指食品包装上的所有文字、图形、符号及一切说明物,也就是说包装上的任何标示均属于食品标签的范畴。标签标识不符合要求,发生的原因一是企业未掌握《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2011)条款要求;二是配方、配料管理不规范;三是企业为销售利益在标签标识上采取虚假宣传。企业应深度研究标签通则条款要求,科学管理配方,准确配料,标签标识的设计要客观地反映产品真实属性,杜绝虚假宣传。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要求相关区局督促企业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采取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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