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3月30日,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通告称,该局近期承担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中央转移地方任务,组织抽检了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蔬菜制品、饮料、餐饮食品、蜂产品、食用农产品、青海省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等9类食品81批次样品,抽检检验项目合格样品78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
不合格产品情况为:
(一)海东市乐都区鸿瑞美食城有限公司加工/自制的油炸面制品(油饼),铝的残留量(以干基计)检出值为224.06mg/kg,标准规定为≤100mg/kg。检验机构为青海省食品检验检测院。
(二)海东市乐都区鸿瑞美食城有限公司加工/自制的餐饮糕点(蛋糕),铝的残留量(以干基计)检出值为270.89mg/kg,标准规定为≤100mg/kg。检验机构为青海省食品检验检测院。
(三)海东市平安区伊香源馍馍店加工/自制的油饼,铝的残留量(以干基计)检出值为184.44mg/kg,标准规定为≤100mg/kg。检验机构为青海省食品检验检测院。
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已要求相关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进一步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查处情况由企业所在地负责案件查办的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规定公开。
同时,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31进行投诉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