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按照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计划》和《潜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食品监督抽样检验工作计划》安排,结合前三季度任务开展情况。潜江市食药监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了2016年第四季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
本次公布包括豆制品、肉制品、酒类、蔬菜制品、粮食加工品、糕点、水果制品、水产制品、方便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共10大类合计25批次。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4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潜江市泰丰办事处潜阳东路16号赵光利生产的馒头,糖精钠检出值0.12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武汉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潜江市泰丰食品药品监管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督促生产经营者立即封存、下架和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