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为了进一步落实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的部署和全国标准化工作会议精神,4月11日,天津市出台2017年标准化工作10项重点工作,大力推进“标准化+”行动。
一是进一步做好标准化改革发展重点工作。制定天津市贯彻实施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行动计划(2017-2018年);深入实施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探索推行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等。
二是加强标准化协调推进机制建设。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在标准化工作改革、APEC绿色供应链标准体系建设、京津冀标准化协同等标准化重点工作中的作用。
三是深入实施标准化战略,广泛开展“标准化+”行动;继续深入落实千项标准行动计划,加快推动标准与科技互动支撑;推动标准与专利融合发展。
四是全面推进绿色供应链标准化工作。深入实施百项绿色供应链标准工程,加强绿色供应链标准体系建设研究。
五是加大京津冀标准化合作力度。完善“3+X”区域协同标准发布机制,加快京津冀三地协同标准的研究和制定,推进环保、交通、安全生产、旅游和人力资源服务等领域区域协同标准化。
六是强化安全标准化工作。加强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建设,强化公共安全标准化工作,制定修订反恐怖防范管理规范通则、中小学和幼儿园安全技术规范等地方标准;加强食品安全标准化工作。
七是深入开展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工作。全面提升工程建设标准供给水平,推动市容园林标准化建设工作,加快交通运输地方标准体系研究工作,继续开展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加强民政标准化工作;探索开展党建工作标准化建设。
八是深入推进标准化示范试点建设。完成服务业标准化等国家级试点示范项目考核评估工作;启动第九批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建设;探索开展市级标准化示范试点工作。
九是加快推进标准化国际进程。推动天津标准中国化,中国标准国际化;推动优势企业将企业标准“带出去”;开展国际标准化交流合作。
十是完善标准化基础管理工作。加强标准化法治建设,加快修订完善配套的政策措施;制定天津市标准化资助资金管理办法;加强标准资源和信息共享,继续免费向社会公开地方标准文本;提升全市国际标准化专家队伍的素质与能力;加大标准化宣传工作力度,普及标准化知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