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京津冀地区规范安全生产再加锁。近日,在京津冀安全生产领域协同地方标准新闻发布会中,京津冀三地联合发布了《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第1部分:总则》和《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第2部分:安全生产通用要求》两项地方标准。据悉,这两项标准将于今年8月1日起在三地正式实施。
据了解,《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第1部分:总则》是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系列标准的总纲,规定了等级评定标准的适用范围、一般要求、评定指标、评定方法和等级评定等内容。
此外,《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第2部分:安全生产通用要求》总结提炼了各行业安全生产的共性要求,适合于所有行业。其中,该规范重点对基础管理、特种设备、用电、消防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等五个方面的安全生产要求及评定细则,逐条逐项进行了详细规定。
相关资料显示,安全生产的百项地标包括《总则》、《安全生产通用要求》和87个行业安全生产等级评定规范。其中,《总则》是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系列标准的总纲,规定了等级评定标准的适用范围、评定方法等内容。《安全生产通用要求》提炼了各行各业安全生产的共性要求。《总则》、《安全生产通用要求》是百项地标的共用部分标准,已于2017年4月12日正式发布。
早在2015年,京津冀三地联合签署“京津冀百项安全生产地标协同合作框架协议”,正式开启京津冀三地启动安全生产地方标准协同,在危险化学品、工业企业、城市运行、交通运输、人员密集场所等多方面进行标准协同,定期沟通、分别批准、协同发布京津冀安全生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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