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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查处不合格食用盐96.5吨
作者:通讯员张珂 记者姚二曼    文章来源:渭南日报    点击数:393    更新时间:2017/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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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近期全国各地出现的“脚臭盐”现象,近日,潼关县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查扣“脚臭盐”等不合格食用盐96.5吨。

  该县盐业办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食药监局执法人员先后在太要镇、代字营镇及县城的干菜店、小超市,分别查获到类似“脚臭盐”的不合格食用盐,依法对其进行收缴封存,并对商户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其限时整改。

  为了让群众更加直观辨别食用盐,正确引导群众购买合格食用盐,该县盐业办工作人员还对查获的“真假”食盐进行鉴定。结果显示,河南生产的“代言人”牌及山东生产的“七品”牌食用盐,经过手掌揉搓,瞬间散发出了刺鼻的异味,属于所说的“脚臭盐”。而我省生产的“冰凌”牌合格食用盐没有出现异味。

  县盐业办提醒广大群众,不要贪图便宜,应到正规的商店、超市购买食用盐。如已经购买到“脚臭盐”的市民,应立即停止食用,并可到购买地进行退货,同时也可拨打县盐务部门举报。

文章录入:hguang8379    责任编辑:hguang8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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