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5月22日获悉,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日前批准发布《轻型汽车能源消耗量标识》系列标准。
据国家标准委综合业务部主任国焕新介绍,新版《轻型汽车能源消耗量标识》将标识范围从传统燃油汽车扩展到新能源汽车,填补新能源汽车能耗标识空白,推动提升新能源汽车节能水平,并针对消费者普遍反映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与实际消耗差别较大的问题,突出了市区工况燃料消耗量值标识,强化了消费引导。
据悉,为贯彻落实《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健全我国汽车产品管理和节能标准法规体系,促进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发展,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于2012年起组织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开展《轻型汽车燃料消耗量标识》标准(GB 22757-2008)修订工作。
为解决消费者普遍反映的原有标识方案中突出显示的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与实际驾驶差别较大的问题,新标准中调整了汽柴油汽车市区、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显示大小,引导消费者关注市区工况燃料消耗量,增强标识对消费者的参考作用。此外,通过在一条带有刻度的标尺上同时注明车辆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同类型车辆燃料消耗量领跑值以及对应限值的相对位置,使消费者能够了解产品在同类型车辆中的能耗水平,从而做出更加理性的选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