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科技部、公安部、农业部、国家体育总局、国家能源局、中国民用航空局等部门发布了《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标准体系建设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指南》坚持统筹规划、引领发展,多方参与、协同发展,需求牵引、急用先行,军民融合、开放合作的原则,确立了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标准体系“三步走”建设发展路径,明确了系统标准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建设内容和组织实施方式。根据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分类分级复杂、体积重量及技术构型差异大、应用领域众多等特点,《指南》从管理和技术两个角度,提出了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标准体系框架,包括“分类分级”、“身份识别”等基础类标准,“注册管理”、“制造管理”、“运行管理”等管理类标准,“系统级”、“部件级”等技术类标准以及在不同行业的应用类标准,其中,基础类标准以国家标准为主,管理类标准、技术类标准和行业应用类标准以行业标准为主。
下一步,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推进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标准体系建设工作,以标准引领和促进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产业发展。
无人驾驶航空器俗称无人机、无人航空器,广义上指不需要驾驶员登机驾驶的各式遥控或自主智能航空器。分为军用和民用两种。
当前,中国的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在全球市场占有较高份额,技术和制造能力位于世界先进水平前列,已成为中国制造的一张名片。
《指南》提及,军用领域的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经过30多年的发展,已具备一定的技术储备,国家军用标准体系已初步建立。非军用领域,由于应用广泛,体积重量及技术构型差异大,分类和分级复杂,管理法规缺失,标准体系尚未建立,导致产品质量缺乏保证,技术要求难以统一,行业发展受限,影响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
《指南》的制定被提上议事日程。
《指南》提出的建设目标是,根据当前无人驾驶航空器行业发展现状,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标准体系建设共分两个阶段完成。
第一阶段:满足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市场需求,支撑行业监管需要,初步建立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标准体系,并重点制定一批市场急需、支撑监管的关键标准;
第二阶段:逐步推进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标准制定工作,到2020年,基本建立健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标准体系,制修订300项以上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标准,基本实现基础标准、管理标准和技术标准全覆盖,行业应用标准满足相关行业应用需求。加快将我国标准提升为国际标准,提高我国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国际标准化竞争力。
在具体建设思路上,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标准体系按照“三步走”原则建设,具体如下:
第一步,根据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分类分级复杂,体积重量及技术构型差异大,应用领域众多等特点,分别从管理和技术两个角度,提取共性抽象特征,各自构建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管理架构和技术架构。管理架构由生命周期、分级分类和应用对象组成,技术架构由系统层级、分级分类和平台构型组成,从而界定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标准化的内涵和外延,提出覆盖研发、注册、鉴定、制造、流通、运行和报废等全生命周期的标准化需求;
第二步,在深入分析标准化需求的基础上,综合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管理架构和技术架构各维度逻辑关系,将管理架构的分级分类维度和应用对象维度组成的平面依次映射到生命周期维度的七个层级,形成研发、注册、鉴定、制造、流通、运行和报废等七类管理标准;将技术架构的分级分类维度和平台构型维度组成的平面依次映射到系统层级维度的三个层级,形成系统级、分系统级和部件级等三类技术标准。考虑到基础标准和行业应用标准的特殊需求,将基础标准、行业应用标准与管理标准、技术标准共同构成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标准体系结构;
第三步,对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标准体系结构分解细化,进而建立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标准体系框架,指导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标准体系建设及相关标准立项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