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标志。由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供图
广西新闻网南宁8月2日讯 近日,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印发了《广西检验检疫局公共服务事务服务指南》(以下简称《服务指南》),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被列入公共服务指南中,标志着广西检验检疫局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申报事务办理步入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据悉,广西检验检疫局是2016年8月就开始着手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制度化进程。据介绍,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制度化建设,是广西检验检疫局根据《质检总局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和《广西检验检疫局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的统一部署安排,为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推进公共服务事项制度化,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广西检验检疫局在主动向社会承诺和组织制定的。申报过程的标准化、规范化和制度化,让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有章可寻,是广西检验检疫局政务公开、透明,切实为广大人民群众办实事的具体体现,有利于广西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朝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
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是我国现阶段对生态原产地产品的一种最高规格的行政保护,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配套制度设计,获保护的产品可以在出口中获得通关便利,有利于塑造企业品牌形象,获得更高的产品溢价。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的申请人可以是政府、境内外的社会组织、行业协会或生产者。根据《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办事服务指南》,申请人可以向所在地分支检验检疫机构、直属检验检疫局提出申请,检验检疫部门将于30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