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加强药品质量监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近日,省、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药品检验机构对全省、全市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药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验,经检验共发现15批次不符合标准规定的药品。
不符合标准规定的药品为:标示生产企业为漳州市聚善堂药业有限公司的当归,不合格项目为二氧化硫残留量;标示生产企业为湖北金贵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粉葛,不合格项目为含量测定;标示生产企业为漳州市聚善堂药业有限公司的北豆根,不合格项目为性状等;标示生产企业为四川省南充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的细辛,不合格项目为性状;标示生产企业为福建新武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蝉蜕,不合格项目为性状;标示生产企业为江西顺福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的牡丹皮,不合格项目为性状及二氧化硫残留量;标示生产企业为江西顺福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的山药,不合格项目为鉴别等;标示生产企业为江西省玉山东港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的牡丹皮,不合格项目为性状及二氧化硫残留量;标示生产企业为漳州市聚善堂药业有限公司的牡丹皮,不合格项目为性状及二氧化硫残留量;标示生产企业为厦门燕来福制药有限公司的茜草,不合格项目为性状;5批次标示生产企业为樟树市庆仁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的山药片,不合格项目为性状及二氧化硫残留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