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今年第4期全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检出50批次不合格产品,维尔康肉联厂、倪氏海泰大酒店等在内的多家单位生产或采购的牛羊肉中检出瘦肉精成分。
鲁网8月10日讯:9日,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今年第4期全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检出50批次不合格产品,维尔康肉联厂、倪氏海泰大酒店等在内的多家单位生产或采购的牛羊肉中检出瘦肉精成分。
据公示显示,今年年6-7月,济南市药监局在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环节对食用农产品、食品添加剂、婴幼儿配方乳粉、餐饮单位自制食品等25个食品大类,100个食品细类共1613批次的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抽检项目合格的产品有1563批次,不合格产品50批次。
记者看到,在餐饮服务环节不合格产品信息表中,济南皇冠御厨餐饮管理有限公司6月28日采购的维尔康肉联厂生产的牛肉中含有沙丁胺醇成分。作为“瘦肉精”的一种,临床药品沙丁胺醇被明令禁止在养殖环节使用。
济南倪氏海泰大酒店有限公司、济南槐荫粮选餐厅、济南鑫玺餐饮有限公司、济南槐荫胡同饭店等多家单位加工生产的牛羊肉中含有克伦特罗成分,而克伦特罗作为另一种“瘦肉精”成分,属于禁用兽药。
此外,山东省教育学术交流中心加工生产的熟牛肉中则含有沙丁胺醇和克伦特罗两种成分。山东金鲁班大酒店有限公司因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食药部门依法对其罚款1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