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林业网8月15日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农产品(9.060, 0.00, 0.00%)质量安全规定》,全面掌握浙江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及时排查风险隐患,切实加强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浙江省林业厅组织开展了春笋、鞭笋、马蹄笋、木本药材、投入品(肥料、饲料、饮水)等质量安全省级监测工作,检测结果表明,浙江主要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3-4月份的春笋省级监测,共抽取680批次春笋样品,其中预警监测40批次、例行监测540批次、专项监测100批次,合格率分别达到100%、100%和97%。4-6月份对部分春笋产地的土壤、肥料进行了省级专项监测。6-7月份对驯养野生动物产品及其投入品(饲料、饮水)、鞭笋、马蹄笋、木本药材开展抽样检测。
本次抽检的样品均来自春笋生产基地(企业、合作社、种植大户)。40批次的预警监测,涉及3个市4个县(市、区),其中杭州16批次、湖州16批次、绍兴8批次;100批次的专项监测,涉及5个市10个县(市、区),其中杭州20批次、湖州20批次、绍兴20批次、衢州20批次、丽水20批次;例行监测抽取的540批次,样品主要分布在杭州、绍兴、丽水等9个地区,涉及50个县(市、区)。
根据监测结果,省林业厅要求各地继续抓好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全面落实“四个最严”的要求,认真开展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排雷“百日攻坚”行动回头看,加大执法查处力度,严防、严管、严控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督促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林业产地环境、投入品监管和生产管控,建立健全生产经营档案、产品质量安全自查、合格证管理及质量追溯等管理制度,切实从源头上保障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浙江省林业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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