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在17日的中国广告协会广告代言人委员会成立大会上,中国广告协会会长张国华表示,下一步,中国广告协会广告代言人委员会将制定广告代言行为的相关行业衡量标准,量化广告代言人商业价值。
张国华表示,广告代言人不仅仅代表自身的个体属性,同时其所具备的知名度也使其言行兼具了社会属性。目前,我国广告代言人行业仍存在虚假代言、盲目代言、代言费虚高、被代言、公益代言不足等问题。
针对部分名人、尤其是娱乐界明星的代言费虚高不下,动辄数百万甚至过千万的现象,张国华说,广告代言人通过其自身的明星效应在广告代言活动中获得一定的市场价值和回报,只要是在法律框架下,符合市场的规律,是可以被行业和社会所认可的。但对于那些价格过于虚高,甚至恶意哄抬、炒作提升价格的行为,我们需要予以抵制。广告代言人、经纪公司应该理性地认识,科学、实事求是地确定市场价格,才能确保广告代言行业长久的稳定和持续发展;只有在行业基础扎实、有序的前提下,广告代言人的发展才能够更加稳定、权益和价值才能够更好地释放。张国华透露,下一步,中国广告协会广告代言人委员会将通过大数据深挖行业资源,整合百度、爱奇艺、微博等平台上的数据进行加权处理,制定广告代言行为的相关行业衡量标准,量化广告代言人商业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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