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稿》透露,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的工作原则为全覆盖,适度普惠与保障基本相统一;多层次,普遍性与个性化服务相并重;多支撑,服务供给与服务需求相匹配;多主体,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
选址:超过1/2面积应在首层 总面积不少于500
《意见稿》要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选址需选择地形平坦,老年人出入口门前平台与室外地面高差不宜大于0.35 m,应采用缓坡台阶和坡道过渡;环境安静,声音环境宜为60 dB以下;可获得有效日照和通风,应能获得冬至日不小于2小时的日照标准;宜与医疗机构、社区生活配套设施等其他为老年人提供服务的设施邻近,利于资源整合与共享。
此外,规划布局需将新建服务设施全部或1/2以上的面积应设在首层,且相对独立,有方便的对外出入口;首层安排确有困难时,可设置在其他楼层并设置电梯、无障碍坡道等无障碍设施; 楼梯应加装无障碍设施,服务设施各功能区需保持相对独立。街道级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总建筑面积不少于500 ,可依托社区其他公共服务机构或设施设置或根据功能分散设置;老年人单独逗留的空间,如卫生间、浴室等,应设有紧急呼叫装置;室内各种设施设备应无尖角凸出部分,墙、桌、椅等锋利边角应包裹防撞条;卫生间地面应易清洗、不渗水、防滑和防跌,蹲式厕位应配坐便椅等。
配置:需设有就餐区、休息区、医疗保健区等
《意见稿》还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提出了功能区配置要求,包括设立办公区、服务接待区、面谈区、助餐配餐区、老年人休息区、康复护理区、医疗保健区、文娱活动区、老年教育区、临时托养区、日间照料区等。其中助餐配餐区要求,供餐人数在100人以下的服务机构,其食品处理区面积不小于30 ,并随人数增加。
康复护理区要求配置专业康复训练器材、康复辅助器具等。医疗保健区内设置医务室或护理站等医疗机构的,应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并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同时遵守《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同时配置身体指数测量器具,如血压计、听诊器、体重计、体温计等;并配置医疗急救箱。
文娱活动区面积原则上不少于100 ,应配置适合老年人特点的娱乐性、社交性、益智性设施设备,配置不少于5种康乐类或文化类用品设备,配置书报架及不少于10种适合老年人阅读的书籍、报刊、杂志;并相应配置助视仪、放大镜等;配置多媒体或音像播放设备,如电视机、音乐播放器、投影仪等;宜配置供老年人使用的电脑、上网设备。
老年人休息区分为午休室、过夜室和常住室。其中午休室应配备适合老年人午休的床或椅,满足老年人睡眠1小时~2小时的需要,主要为自理老年人提供服务;过夜室应配备固定卧床,配有床垫、被褥、枕头等,满足7天~1个月的需要,主要为临时托养或半失能老年人提供服务;常住室应配备专业护理床,需在养老护理员的指导下使用,主要为失能老年人提供短期托管服务。老年人人均休息位使用面积不小于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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