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标准咨询,,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国标标准,标准服务,标准信息,标准代译 标准频道已成为国际互联网上最大的标准咨询服务门户网站,提供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国际标准、国外标准的全方位咨询服务。网站在为用户提供信息内容服务的同时,坚持以信息资源建设为核心,努力发展成为标准信息服务提供商,开发独具特色的信息处理方案和信息增值产品,为用户提供从数据、信息到实际生产贸易活动的服务和解决方案,服务于国民经济信息化建设,推动标准化的可持续性发展。
请选择: 国标首页 | 标准动态 | 标准公告 | 标准&商品 | WTO/TBT | 质量认证 | 标准论坛 | BBS  English
您现在的位置: ChinaGB标准频道 >> 标准与商品 >> 问题商品 >> 正文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17年 第123号)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广东省食药监局    点击数:570    更新时间:2017/8/23
发表评论】【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核心提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关于3批次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7年第111号),涉及我省的不合格食品:广州市能婴贸易有限公司经营的康敏金氨基酸婴儿配方粉(抽样单编号:GC16000503063 ,规格型号:400克/罐,生产日期:2016-05-20),磷、钙磷比值项目不合格。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关于3批次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7年第111号),涉及我省的不合格食品:广州市能婴贸易有限公司经营的康敏金氨基酸婴儿配方粉(抽样单编号:GC16000503063 ,规格型号:400克/罐,生产日期:2016-05-20),磷、钙磷比值项目不合格。现将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广州市能婴贸易有限公司经营的康敏金氨基酸婴儿配方粉产品:
 
  广州市能婴贸易有限公司向广州市越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供了供货商及进口商资质证明、报关单、进货及销售单据等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广州市越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广州市能婴贸易有限公司作出免于处罚的决定。

文章录入:hguang8379    责任编辑:hguang8379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网站介绍
    相关文章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
    广东省食药监局公告5批次不合格食品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
    广东省食药监通报不合格食品 清远鼎福
    广东省食药监曝光32批不合格食品 肉制
    专题栏目
    · 闪联标准晋级国际标准  · 高清标准战升级
    · 中外标准对垒刀片服务器  · 文档格式标准之争
    · 手机电视的标准之争  · 数字电视
    · 中国的3G之路
    免责声明:
        本网转载内容均注明出处,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