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7年第121号)中,涉及内蒙古1家经营企业。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不合格食品风险防控情况通告如下: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旗云龙山产品有限公司经营的酱制野味系列产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产品名称为:酱制野味系列产品;被抽样单位为:天猫云龙山食品专营店;标称生产企业为:佳木斯四丰园艺特禽养殖有限公司;生产日期为:2017-01-11;规格为:240g/袋;不合格项目为: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项目不合格。
(二)经调查,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旗云龙山产品有限公司从佳木斯四丰园艺特禽养殖有限公司购进不合格产品9袋,在天猫云龙山食品专营店销售,全部被中国肉类食品综合研究中心抽检。
(三)在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旗云龙山产品有限公司在天猫云龙山食品专营店对其销售的不合格产品发布了召回公告。
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