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9月12日讯 记者陈果静报道:中国人民银行科技司副司长、金标委秘书长姚前在日前举行的“普及金融标准 提升服务质量”主题活动启动会上表示,金融标准是金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性制度,在支持金融业健康发展中发挥着积极作用。
姚前表示,金融标准的制定、实施有助于金融活动达到更佳秩序和效益,从而进一步提升金融业竞争能力、抗风险能力、质量改进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有效防止系统性风险。对于金融主管和监管部门来说,金融标准有助于跟踪评估创新发展态势和风险特征、填补监管空白、完善监管短板;对于金融机构来说,先进完善的技术、业务及管理标准有助于其自身在行业内长远立足;对于金融消费者来说,金融标准和第三方认证有助于保护其正当权益、规范金融机构操作流程、提升金融服务质量水平、提高金融产品透明度、避免金融机构和客户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降低消费者获取金融服务的成本门槛。
今年5月,人民银行联合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及国家标准委发布《金融业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形成了金融标准化顶层设计,提出了新型金融业标准体系,近期金标委秘书处积极推进金融机构、行业协会和金融科技企业紧密围绕规划,主动作为,加强金融标准落地实施,更好地服务国家金融稳定发展大局、提升金融服务质量。
姚前认为,尽管金融标准的供给逐年提升,基本覆盖重点金融领域,但是很多优秀标准还没有得到充分应用。近年来,在相关金融部门的密切配合以及国家标准委和认监委的大力支持下,我们在切实提高标准的实际应用水平,健全金融认证体系,强化标准实施的监督评估,确保标准的效用落到实处方面做了很多富有成效的工作,但对于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金融标准,还应该更加深入地进行推广,引导消费者了解符合标准要求的标识,使用质量达标的服务,强化标准的社会公众监督手段,增强标准的约束力和执行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