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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签约家庭医生收费有了标准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青岛政务网    点击数:1477    更新时间:2017/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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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日报讯 青岛市物价局、市人社局、市卫计委13日发出通知,明确了我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签约居民付费标准。

  通知明确,按照自愿原则,居民选择1个家庭医生团队签订服务协议,须明确签约服务内容、方式、期限和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及其他事项。不以签约服务包形式接受家庭医生团队提供的医疗卫生服务的,按照现行医疗服务项目标准收费。以签约服务包形式接受家庭医生团队提供的医疗卫生服务的,签约居民付费标准为:基本签约服务包为20元/年,0-6岁儿童、孕产妇、老年人、高血压、糖尿病、慢阻肺个性签约服务包分别为100元/年,高血压合并糖尿病个性签约服务包为200元/年。

  三部门要求,家庭医生按签约服务包向签约居民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除按规定的标准向签约居民收取费用外,不得另外收取其他费用。

文章录入:hguang8379    责任编辑:hguang8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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