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胡天南 记者黄永建 发自山西 近日,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公布了125批次监督抽检结果,涉及粮食加工品、调味品、肉制品、饮料、薯类及膨化食品、酒类、蔬菜制品、蛋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食糖、茶叶及相关制品、食品添加剂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18大类。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其中不合格样品7批次。分别为:1.薯类及膨化食品1批次,运城市盐湖区运福食品厂生产的龙康锅巴(油炸型膨化食品)菌落总数超标。2.糕点1批次,山西关戈尔阳光食品有限公司(标称生产企业地址为运城市盐湖区城西机电化工产业集聚区机电北路19号)生产的兴康花生锅巴菌落总数超标。3.调味品1批次,山西兴县明湶老陈醋加工有限公司生产的明湶老陈醋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超标,检出值为1.6g/kg,标准规定为≤1.0g/kg。4.饮料4批次,分别是吕梁市枣林泉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枣林泉饮用纯净水检出铜绿假单胞菌;柳林县碧海水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包装饮用水(其它饮用水)检出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n1=0,n2=89,n3=95,n4=13,n5=3(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山西尧龙山水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清大淼尔桶装饮用水检出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n1=5,n2=0,n3=68,n4=26,n5=0(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侯马市九杨沟矿泉水厂生产的桶装其它饮用水检出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n1=0,n2=45,n3=85,n4=0,n5=0(CFU/250mL),检验机构为山西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成相关市局及时进行核查处置,采取封存、下架、召回问题产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督促企业查找原因,消除隐患。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可拔打12331投诉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