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记者从海南省食药监管局获悉,近期,该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餐饮食品、饮料、蔬菜制品、食品添加剂、肉制品六类产品173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69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
据了解,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抽检粮食加工品76批次,无不合格产品;抽检餐饮食品47批次,其中不合格样品1批次;抽检饮料26批次,其中不合格样品2批次;抽检蔬菜制品15批次,其中不合格样品1批次;抽检食品添加剂5批次、肉制品4批次,无不合格产品。不合格产品情况有:
一、东方东海美食茶店销售的生产日期/批号为2017—06—08的白馒头,甜蜜素(以环已基氨基磺酸计)检出值为0.662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
二、保亭保城立达服务中心销售、保亭响水椰爽食品饮料厂生产的生产日期/批号为2017—06—28的椰爽牌饮用山泉水(规格:16.8L/桶),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n=5,c=5(5,7,5,6,8)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大肠菌群检出值为n=5,c=2(2,1,<1,<1,<1)CFU/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mL。
三、东方城东欣海强纯净水厂生产销售的生产日期/批号为2017—06—28的包装饮用水(规格:16.8L/桶),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n=5,c=5(7,3,9,8,3)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
四、海口秀英佳味蔬菜加工厂生产销售的生产日期/批号为2017—06—25的佳味牌香脆银丝条(萝卜)(规格:净含量7公斤,2包/箱),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检出值为1.5,标准规定为≤1。
据介绍,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食药监管局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经营单位所在地食药监管局已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不合格样品的核查处置结果将在相关市县食药监管局官网予以公示。
该局欢迎公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如果在市场上发现有害食品,请拨打12331投诉举报,一经查实,最高可获50万元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