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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资产证券化标准渐晰 规模有望加速扩容
作者:李维 朱银双…    文章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点击数:594    更新时间:2017/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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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学家研讨新时代中国转型发展路径

    PPP资产证券化的规模化发展正在进入新阶段。

    日前,上交所、深交所、报价系统等三大固收品种交易场所同时发布《有关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资产支持证券的挂牌条件确认指南》和《信息披露指南》(下称《指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发现,上述指南对PPP的项目收益权、项目资产、项目公司股权等三类基础资产的准入标准、信披要求等事项进行了进一步细化的规定。

    在业内人士看来,这意味着PPP证券化业务的常规化展开有望提速;而据记者获悉,多家券商基于这一背景,正在加强与相关上市公司、地方财政联系,大力储备拓展PPP项目资源。

    扩容在即?

    PPP证券化项目标准的落地,正在提高机构开展该类业务的积极性。

    “在过去较粗的框架下,贸然开展PPP证券化项目容易带来不少问题。”华中一家券商固收团队负责人表示,“挂牌标准的出炉,意味着PPP证券化项目适用范围和可操作性的进一步明确,这将促使项目发行更加接近常态化。”

    而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悉,ABS市场份额排名前几位的券商多在加大力度储备PPP证券化项目。

    “标准出来之后,更利于项目的遴选和操作。”华北一家上市券商ABS项目经理坦言,“我们对于项目的承揽效率也在提升。”

    “我们年初开始就在积极研究储备资源了。”另一家北京中型券商ABS业务负责人表示,“对该领域加大力度并不是单纯因为政策支持,我们认为这是对过去城投债模式的一种补充和替代,也就是说城投债正在接近天花板,而一些融资需求将转向PPP及证券化。”

    天风证券指出,相关指南的发布实施将让报价系统、沪深交易所PPP项目资产证券化业务在更规范、更具操作性的前提下展开;鹏元评级结构融资部则认为,伴随着PPP资产证券化制度的完善和相关支持政策的出台,PPP项目资产证券化有望进一步提速。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根据Wind数据不完全统计,截至10月30日已完成发行的场内PPP证券化项目共有7只,累计规模为52.79亿元。

    其中交易所市场的ABS就达6只,而银行间市场仅有一单ABN——“华夏幸福固安新型城镇化PPP项目市政物业服务2017年度第一期资产支持票据”。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发现,上述多个PPP证券化项目的主承销商多为龙头券商,且已发项目优先级债评多为AAA;分析人士认为,随着PPP证券化市场的预期扩容,不同风险种类的品种将进一步丰富化。

    “目前几个项目的优先级大多数AAA,随着标准化程度的提升,一方面能够看到规模的增长,数量的上升,另一方面未来还会出现一些风险收益相对较高的项目。”中诚信一位债券分析师指出,“最近无风险收益率又走高了,其实对资产证券化的发行并不是利好,因为部分项目的底层资产收益并不高。”

    “PPP项目的类型会更加丰富,特别是在收费类型上,像目前一些停车场、公租房等PPP项目的证券化也在积极准备之中。”上述ABS业务负责人表示。

    标准明晰仍有警惕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接近交易所人士处获悉,有关PPP项目相关《指南》的落地提速与其年初监管层提高对该项业务的重视度,并组建PPP项目资产证券化工作小组不无关联。

    年初,沪深两交易所针对PPP证券化业务设立工作小组,明确专人落实相应职责,对于符合条件的优质PPP项目资产证券化产品,安排了“即报即审、专人专岗负责”制度。

    “工作小组是为PPP证券化项目提供配套和支持服务的,根据市场要求以及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工作调整。”上述接近交易所人士称,“相关的准入以及更细的配套要求,也是在这个基础上提出的。”

    事实上,《指南》也在挂牌项目标准、信息披露等多个环节对PPP证券化运作框架进行了勾勒。

    例如《指南》要求,以PPP项目公司股权作为基础资产开展证券化的,项目公司应具有持续经营能力且内控健全,最近三年未发生重大违约或虚假信息披露。

    “这也默认项目公司要运营三年才能以股权为基础资产来证券化。”“不过目前以股权为基础资产开展的案例比较有限,且没有明显的可复制性。”上述券商ABS业务负责人坦言。“另外股权也存在一个多重税的问题。”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统计发现,目前已发行的7只PPP证券化项目中,多数以收费收益权及项目作为基础资产,而以项目股权作为基础资产却并未出现。

    此外,《指南》还对建设期的PPP项目资产证券化预留了空间。

    “PPP项目公司依据项目合同约定在项目建设期即开始获得相关付费的,可探索在项目建设期以未来收益作为基础资产,并合理设置资产证券化产品规模。”《指南》提出。

    “这相当于为一些社会资本的进入提高了资金周转率。”上述ABS业务负责人表示,“类似于期房模式,好比一些项目可以进行预售,这种情况下只要有现金流入也可以参照证券化的模式进行操作。”

    然而值得一提的是,也有业内人士对PPP证券化的大规模扩容持保留及警惕态度。

    今年8月底,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有出席人员指出,PPP证券化作为一种融资渠道可以试点,但不能成为政府倡导、全面推开的一项措施。

    “由于PPP项目多数是公共服务项目,投资数额大、回报期长。如果企业投资PPP项目让政府兜底,就会成为‘名股实债’的政府隐性债务,”上述出席人员称,“如果让PPP项目证券化,由证券市场投资者来承担,弄得不好,可能产生系统性风险,一定要谨慎。”

文章录入:hguang8379    责任编辑:hguang8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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