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食药监局已对中山市相关企业进行立案查处
本报讯 9日,记者从中山市食药监局获悉,全省共抽查检验52个药品生产企业、661个药品经营企业和369 个医疗机构的870个品种共2135批次药品,经核查确认,36个品种39批次经检验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其中流通环节37批次,使用环节2批次,其中,有一批次不合格药品来自中山市一医药生产企业。
其中涉及中山市的标示生产企业为“悦康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检品来源于“华润中山医药有限公司”名称为“银杏叶提取物注射液”的药品(规格:5ml:17.5mg (含银杏黄酮苷4.2mg),批号:18861227),抽检不合格(不合格原因:检出可见异物)。目前,市食药监局已对相关企业进行立案查处。
食药部门提醒,要在合法正规的医疗机构、药店等购买药品并索取保存好相关凭证;购买药品时要注意查看外包装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有效期、生产企业、批准文号等是否齐全,是否在有效期内;必要时,可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CFDA)网站(http://www.sfda.gov.cn)的基础数据库查询核实药品注册相关信息;购买药品后要按说明书标明的贮藏条件保存药品,并按医嘱或用法用量服用药品,特别注意说明书上的不良反应、禁忌、注意事项等内容。如购买到假冒伪劣或质量不合格药品,请及时拨打12345或 12331 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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