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文化讯: 为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的饮食安全,近日吉林省食药监局对酒类、肉制品、蛋制品产品进行监督抽查,长春市达利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卤蛋、农大奥野葡萄酒厂生产的奥野冰爽山葡萄露酒等5种产品不合格。 据了解,本次抽查的产品中,不合格酒类3种、肉制品1种、蛋制品1种。不合格产品为:
1.长春市高新园区年华超市销售的标称长春净月潭旅游经济开发区农大奥野葡萄酒厂生产的奥野冰爽山葡萄露酒。
2.榆树市万客隆超市销售的标称吉林省长春市法兰红葡萄酒业有限公司(委托企业名称:长春市法萝兰葡萄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高级冰红葡萄酒。
3.东丰县德客隆超市销售的标称佳木斯市哈尔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塔瓦斯哈尔滨风味红肠。
4.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春晖副食商店销售的标称长春市达利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卤蛋。 5.柳河县柳河镇佳客隆仓储超市销售的标称通化天池葡萄酒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野山晚收山葡萄酒。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吉林省食药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已告知生产企业所在地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长春、梅河口食药监部门责令相关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经营单位所在地长春、辽源、通化食药监部门已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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