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记者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该局此前组织抽检餐饮环节食用农产品、茶叶、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调味品等10类食品177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67批次,不合格样品10批次,合格率为94.3%。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总体情况:
食用农产品63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茶叶7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粮食加工品16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冷冻饮品2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20批次。豆制品15批次。肉制品7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0批次。蔬菜制品19批次。调味品18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对上述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查处情况将向社会公布。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莱芜市莱城区光平快餐店销售的王光平生产的生姜,甲拌磷(包括甲拌磷亚砜和甲拌磷砜)检出值为0.040mg/kg。标准规定为≤0.01mg/kg。检验机构为山东格林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二)莱芜市莱城区孙迎斌餐馆销售的仪封茶庄生产的干烘茶,稀土检出值为3.08mg/kg。标准规定为≤2.0mg/kg。检验机构为山东格林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三)莱芜市莱城区舒杰农家菜馆销售的芹菜,毒死蜱检出值为0.13mg/kg。标准规定为≤0.05mg/kg。检验机构为山东格林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四)莱芜经济开发区八楼客啃蹄花餐厅销售的刘坤生产的韭菜,毒死蜱检出值为0.74mg/kg。标准规定为≤0.1mg/kg。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检出值为1.55mg/kg。标准规定为≤1mg/kg。检验机构为山东格林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五)莱芜市渤海渔村冯家林店销售的王兰生产的韭菜,甲拌磷(包括甲拌磷亚砜和甲拌磷砜)检出值为0.23mg/kg。标准规定为≤0.01mg/kg。毒死蜱检出值为1.88mg/kg。标准规定为≤0.1mg/kg。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检出值为1.82mg/kg。标准规定为≤1mg/kg。检验机构为山东格林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六)莱芜高新区知味居食府销售的馒头,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检出值为0.0442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山东格林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七)莱芜高新区云溪敬财酒家销售的生姜,六六六(包括α-六六六、β-六六六、γ-六六六、δ-六六六)检出值为0.123mg/kg。标准规定为≤0.05mg/kg。检验机构为山东格林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八)莱芜市钢城区远红快餐店销售的韭菜,甲拌磷(包括甲拌磷亚砜和甲拌磷砜)检出值为0.042mg/kg。标准规定为≤0.01mg/kg。检验机构为山东格林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九)莱芜市钢城区胜利快餐店销售的芹菜,毒死蜱检出值为0.20mg/kg。标准规定为≤0.05mg/kg。检验机构为山东格林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十)莱芜经济开发区德克士文化北路餐厅销售的食用冰,菌落总数检出值为3.7*102,3.3*102,3.6*102,3.1*102,3.5*102。标准规定为CFU/g/n=5 c=0 m=102。检验机构为山东格林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