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了关于29批次祛斑/美白类化妆品不合格的通告。2017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在全国范围内组织抽检了祛斑/美白类化妆品3120批次,不合格样品29批次。
近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了关于29批次祛斑/美白类化妆品不合格的通告。2017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在全国范围内组织抽检了祛斑/美白类化妆品3120批次,不合格样品29批次。 涉及的标示生产企业、不合格产品包括北京美浓日用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维芙雅牌净白祛痘精华液,广州市荔湾区丹奇日用化工厂生产的丹奇皙白祛斑霜、深圳美加娜精细化工厂生产的加蒂抹立白草本凝萃美白三件套、中国(深圳)柔盈化妆品有限公司〔广州市丽婷化妆品有限公司授权、法国SLIMMAGLI(国际)化妆品有限公司监制〕生产的采妮雅大长今美白亮肤祛斑套装、香港长青化妆品贸易发展公司出口分装的美肤白皇室金典美容二合一等。 这些不合格产品检出含有汞、曲安奈德、曲安奈德醋酸酯、倍他米松、倍他米松醋酸酯、倍他米松戊酸酯、氯倍他索丙酸酯等。汞可通过皮肤吸收,并蓄积在体内,长期使用含汞化妆品会引发慢性中毒,损害人体肾脏等器官。倍他米松是临床常见的糖皮质激素类药物。长期使用含有糖皮质激素类的化妆品可能导致面部皮肤产生黑斑、萎缩变薄等问题,还可能出现激素依赖性皮炎等后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