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月15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关于2017年第5批棉花加工机械等10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通报称,2017年9月至12月,质检总局组织开展了第5批棉花加工机械等10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经检验,777家企业生产的1508批次产品合格,产品抽样合格率为93.7%。
其中。钻井悬吊工具产品共抽查了辽宁、吉林、江苏、山东、河南、四川、陕西、甘肃等8个省42家企业生产的63批次。抽查依据GB/T19190-2013 《石油天然气工业 钻井和采油提升设备》、SY/T5074-2012《钻井和修井动力钳、吊钳》、SY/T5049-2016《钻井和修井卡瓦》等标准的要求,对钻井悬吊工具产品的配对吊环长度差,吊环载荷验证试验,吊环表面无损检测,吊环与大钩、吊卡配合尺寸,吊卡载荷验证试验,吊卡表面无损检测,吊卡与吊环配合尺寸,吊钳扣合性能试验,吊钳出厂载荷试验,动力钳夹紧试验,动力钳液压系统密封试验,动力钳噪声,接触性能试验,出厂载荷试验,气动(液压)管线泄漏试验,气缸(液缸)负载性能试验等1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经检验,本次抽查的63批次钻井悬吊工具产品全部符合标准的规定。 |